为更好地倾听青少年的心声,维护青少年权益,服务青少年成长,依照《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机构”)的服务职能,现对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服务工作作出服务承诺,以便青少年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专业理念,秉承本机构的使命、愿景、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正确处理与青少年及其家庭、同事、机构、专业及社会的关系。
平等对待和接纳青少年及其家庭,不因任何因素而区别对待。尊重青少年及其家庭知情权和自决权。在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正当权益、不危及青少年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保护青少年及其家庭的隐私,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不得利用与青少年及其家庭的专业关系,谋取私人利益或其他不当利益,损害青少年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
以青少年的正当需求为出发点,在本机构及所属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和服务范围内全心全意为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专业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社会支持体系,积极参与和承接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服务工作,履行发现和报告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事件义务,稳妥回应、协助处置涉青少年重大典型案件,畅通青少年个案转介机制。
联系电话:0769-27229786
监督电话:0769-27229776
2016-2018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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